GB/T 150-2011《壓力容器》是我國壓力容器設計、制造和檢驗的核心技術標準,在中閃具有法律地位,其基本思路與ASME粗-1相同,屬常規設計標準。該標準規定了壓力容器的建造要求,提出了許多新概念、新觀點和新方法,體現了我國當前壓力容器的建造技術水平,如引入提出風險評估的設計理念和以失效模式為基礎的壓力容器設計理念,修訂了確定材料許用應力的安全系數等,其適用的設汁壓力(對于鋼制壓力容器)不大于35MPa,適用的設計溫度范圍為一269℃-900℃。
GB/T 150-2011(壓力容器》不適用于以下壓力容器:設計壓力低于0. 1 MPa或者真空度低于0. 02 MPa的容器;直接火焰加熱的容器;核能裝置中存在中子輻射損傷失效風險的容器;旋轉或往復運動的機械設備中自成整體或作為部件的受壓器室(如泵殼、壓縮機外殼、液壓缸等);內直徑(又寸非圓形截面特指截面內邊界的最大幾何尺寸.如矩形中為對角線,橢圓中為長軸)小于150 mm的壓力容器;搪玻璃容器;制冷空調行業中另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容器。
GB/T 150-2011《壓力容器》界定的范圍除殼體本體外,還包括容器與外部管道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向接頭坡口端面、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端面、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專用連接件或管件連接的第一個密封面。其他如接管、人孔、手孔等承壓封頭、平蓋及其緊ICI件。非受壓元件與受壓元件的焊接接頭,直接連在容器上的超壓泄放裝置均應符合GB/T 150-2011《壓力容器》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