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顯熱。在物質吸熱或放熱過程中,僅使物質分子的動能增加或減少,即使物質的溫度升高或降低,仍沒有物質形態的變化,它所吸收或放出的熱能稱之為顯熱。例如,水吸熱后溫度由20℃升高至35℃,其溫度變化所吸收的熱即為顯熱。同樣,水放熱后溫度由35℃降低至20℃,其溫度變化所放出的熱也稱為顯熱。顯熱可以用觸摸感覺出來,也可用溫度計測出來。
(2)潛熱。在物質吸熱或放熱過程中,僅使物質分子的位能增加或減少,即使物質狀態改變,而其溫度并不變化時,它所吸收或放出的熱能稱之為潛熱。例如,在常壓下把水加熱到沸點100℃,這時水吸收的熱量為潛熱。同樣,100℃的水蒸氣,在常壓下液化為同溫度的水所放出的熱最也稱為潛熱。潛熱不能通過觸摸感覺到,也無法用溫度計測出來。
實驗證明:同一物質在不同壓力下氣化時所需的蒸發潛熱是不同的,而同一物質在不同溫度下氣化時所需蒸發潛熱也不同。一般說來,壓力增高或氣化溫度降低均使蒸發潛熱增大。
在制冷設備中的制冷劑一般選用潛熱數值大的物質。因為制冷設備是利用制冷劑液體在蒸發時要吸收大量的熱量來達到制冷目的的,這個熱就是蒸發潛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