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冷設備和管道的隔熱與油漆。應在系統充注制冷劑試漏合格后方能進行。
2.制冷設備和管道的隔熱工程施工,應符合(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 126-1989)的規定,并應按設備和管道隔熱工程的技術文件執行。
3.制冷設備和管道的隔熱結構。從內到外一般應由防銹層、絕熱層、防潮層、保護層和識別層五個結構層組成。
4.設備和管道的隔熱保溫材料、保溫范圍及隔熱層的厚度,應符合設計規定。
5.設備及管道上的附件必須進行隔熱,其隔熱層長度不得小于隔熱層厚度的四倍;支承件處的隔熱層應加厚。除設計規定外,管道的隔熱層均應單獨敷設。
6.隔熱層施工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及防火、防毒等安全問題。
7.為標識設備及管道內流體的種類和狀態,制冷系統管道應涂以不同顏色的油漆以便識別,識別色一般涂在管路的全長,并在主要管道的顯著部位,用對比明顯的白色或黑色在識別色上標出管內流體的名稱及流動方向的箭頭。
8.制冷設備和管道的識別色可參考《工業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 7231-2003)的規定,并結合具體工程所在地的傳統習慣涂識別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