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系統經全面檢修后應對系統進行性能試驗,具體包括以下幾項:
起動性能 當檢修或換壓縮機和電動機后,應對起動性能進行試驗。其方法是在試驗制冷性能前,人為地開、停車2~3次,每次開車3~5min,停車5min,每次起動不出現自動停車現象為正常。
制冷性能 將溫度控制器調節鈕調在中間點,關門開車運行30min左右,再打開箱門觀察燕發器結霜情況,并用手指沾水接觸蒸發器四壁,如均有凍粘感,則表明制冷性能正常。
制冷系統內殘留空氣的檢測 殘留空氣較多時,制冷性能一般也能達到要求,但冷凝壓力增高,耗電量較大,而且機件容易腐蝕,影響使用壽命。具體的判斷方法:開車20~30min后用手觸摸冷凝器的上下部,如上部較熱,下部溫熱,則為正常;如上部很熱,下半部不熱,則表明殘留空氣過多。
制冷系統內殘留水分的檢測 將溫度控制器旋至強冷方向的極點,開車運行2~3h,若不出現冰塞現象,則為正常。
溫度控制性能試驗 將溫度控制器調節鈕置于中間點,冰箱開動1~2h后可自動停車,并在停車一定時間后又自動開車,且冷藏室溫度不高于8℃,不低于0℃,則表明溫度控制性能良好。
制冷劑充注量檢驗 冰箱運行穩定后,觀察吸氣管在箱體背后出口處的結霜情況,在環境溫度為25~30℃時,應無霜或只有一小段(不大于200mm)結霜;如果吸氣管結霜段太長,甚至延伸到壓縮機附近,或鄰近壓縮機處出現結霜,則說明制冷劑充注量過多。出現這種情況,雖然可以滿足制冷性能的要求,但耗電量會偏高。
制冷系統經修理后,通過試車,調試合格制冷性能達到要求后,再運行24h,如無發生異常現象,證明檢修質最合格,可投入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