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R-22對臭氧層的耗減作用和較高溫室效應值,在1992年的哥本哈根會上已將它列入了逐步禁用范圍,按照1995年12月召開的維也納會議規定,國際上對HCFCS的禁用日程為:
對發達國家要求于1996年起停止生產,到2020年完全停止使用。
而許多發達國家還在不斷加快HCFCS的淘汰進程如表1-3所示。
對發展中國家則要求于.2016年起停止生產,到2040年完全停止使用(2000年再議日程表)。
我國于1991年參加了1990年《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的修正。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我國已成為今日世界生產和消耗臭氧層物質最多的國家。按照履約要求,我國應在1999年7月1日將CFCs類物質的消費量凍結在1995年至1997年的平均水平上,到2005年削減50%+2010年則全部淘汰,對HCFC:國際上禁用形勢同樣不容忽視。